第08章:往事
认识吗?
余欢当然是认识高宴的。
高一的上学期,几乎是刚军训完,高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F市杰出企业
家的儿子,家世好,样貌好,还擅长运动,虽然长了一张有些厌世的脸,但这并
不妨碍女生们对他芳心暗许——相比之下余欢就普通多了:不擅长主动和人交往,
从入学一来就独来独往,加上话少时常面无表情,许多人误会她性格高冷,极少
有人愿意与她多做交流。
那时的她和他分别在不同的班级。
她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即便没少听同班的女生谈论他的名字,也并不怎么
在意——虽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数学老师,作为课代表,她进出办公室时,偶尔
也会撞到他,但他们从来没有单独说过话,甚至眼神交流。
直到某个阴雨绵绵的下午,她在办公室帮老师批改作业,肚子忽然翻江倒海
地疼了起来——其实是例假,并非什么严重的问题。
但高中时期的她,太过瘦弱,气血严重不足,每次例假前到访的第一二天都
如同受刑一般。如果例假前碰巧受了凉,那疼痛更是翻一个量级——老师被她苍
白的脸色吓到,连忙就要送她去医务室,她拉住对方,在支吾半天后,对方总算
恍悟:「咳咳……那这样,你休半天假,我打电话让你家里人来接你。」
高中的时候,余欢父母在外务工,她寄住在她大伯家。
那天,家里不巧没人,电话打了半晌都是忙音;余欢趴在桌子,表示等自己
缓一缓,可以一个人打车回来。
数学却老师并不放心。
他想送她,无奈接下来有个重要的会议,正好高宴敲门进来,于是他一拍掌,
把送余欢的任务交给了高宴。
「你……能自己走吗?」这是高宴对余欢说的第一句话。
余欢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撑着桌子勉强地站了起来,高宴看着她,忽然微微
别过头,然后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外面有点冷,不然你先披着我的外套吧。」
那天,余欢回家后才发现自己的裤子不小心沾了一块血迹。
这大概是高宴脱外套给她的原因。
但当时她并不清楚。
只是当她抬头,看到少年身姿挺拔,表情严肃,灯光打在他漂亮的脸上,周
遭一切都显得潦草而寡淡。
鬼使神差地,她就接过了外套。
高宴撑着伞送余欢一路出到校门口,把伞递给余欢,自己则冲进雨中帮她截
车。
当时老师的意思是让高宴送她出校门,帮她叫出租车。
可等到终于有出租车停下,余欢收了伞递给高宴,刚想把衣服也脱下还给她,
对方却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先行上了车。
「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吧,这雨越下越大了。」
余欢只好跟着上车。
F市入夏后便是雨季,几乎天天下雨,有时是连绵的阴雨,偶尔也会有瓢泼的
暴雨。
那天本是细雨,两人上车后,天色却一下子暗了下去——涌动的乌云密布天
空,豆大的雨珠忽然就砰砰地砸落了下来。
封闭的车厢虽隔绝了外界来势汹汹的狂风骤雨,但车身仍旧被暴雨打得啪啪
作响。
余欢和高宴分坐在后座两头,喧嚣中,正好省了尴尬的交谈。
高宴侧头看着窗外。
缓过了一阵儿疼痛的余欢透过后视镜第一次认真地打量他。
昏暗不清的外景让他的一半侧脸隐匿在阴影里,辨不明晰;但无可否认,他
眼深,鼻挺,配上恰到好处的薄唇,确实很是耐看,也不怪学校那么多女生将他
奉为男神。
那天,高宴将余欢还送到她住的小区,撑着伞,一直到她进入干燥地地方,
才接过她递还给他的衣服,转头上车。
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不普及,没有微信,也不流行转账。
打车的费用,余欢是托数学老师还给高宴的,她对他说过的话,只有那天到
家后的一句谢谢。
此后再见,两人依旧如同陌生人一般。
余欢有时候都在想,那天高宴或许根本都不知道自己送的是谁。
她发育得很迟,初中的时候,别的女生就陆续发育,只有她到了高中都还像
竹竿一样,没前也没后——至于长相,她的五官偏浓颜,配上现在饱满的脸颊和
红润的气色,或许有不少人愿意称她一声美女,但那个时候,高中生的审美并不
是这一卦的。
她过大的五官镶在又黑又黄的脸上,加上厚厚的眼镜——虽然也不至于丑,
但配上她瘦弱的身材,丢在人群里,那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没有男生愿意多看一眼。
当然她也不是毫无特点,至少她成绩优异。
可人们会记住年级第一是,年级第二,甚至勉强记得年级第三,可年级第八
第九呢?
何况后来她分了文科,高宴分了理科——清尊对旻序,高宴有馀欢。
某次同桌读到一首诗,指给余欢看。
馀欢,余欢。
她说,你看,你的名字竟然和高宴连在一起。
余欢其实早就知道那首诗。
但那又如何?谁会把她和高宴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如果不是多年后她和他因为工作原因建立联系。她想,高宴可能压根不记得,
他的高中生涯里,有个人叫余欢。
第09章:情书
「你舅舅当时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我当然认识他,不过他应该不认识我。」
余欢点好餐,将菜单放到一旁。
「风云人物?」沈逸林帮她倒了杯茶水,「我妈说那时候很多女生追他,有
这回事吗?」
「对啊,就连我都给他写过情书呢。」
「真的假的?」沈逸林放下茶壶,满脸的不可置信。
「很意外?」余欢抿了口茶。
「……不是。」沈逸林,「你……余律师你看上去就不像那种会给人写情书
的人啊。」
「如果是有人出钱呢?」
「哈?」沈逸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暴雨事件后。
高宴不一定记得余欢,余欢却没办法不注意高宴。
他就是那种让人难以移开目光的人,如果硬要说和,和如今的沈逸林有点像,
但没这么阳光开朗,却多了一份事故和沉稳。
他出众的外形,让他在人群中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连不经意间的举
手投足都像是偶像剧的截屏。
何况他还有家世和脑子——余欢曾批改过他的数学作业,他写的一手好字,
逻辑思维和创新意识都很强。
但余欢觉得这些都不是最难得的,最难得的是他从没表现出任何的高高在上
或者不可一世,为人处世一向无可挑剔——就像那次他送她回家。
尽管很多年后,余欢出了社会,见识了各式各样的人,才明白——有一类人
在交往时展现出来的妥帖和风度,不一定是真正的温柔,只不过是他们从小在富
足的家庭环境与充裕的优越感下自然习得的一种处事准则罢了。
他们乐于表现得Nice,乐于施一些恩惠,因为这些恩惠既不劳心费力,也不
伤神耗脑——甚至你很难说这是不是一种更隐秘、更深层次的傲慢。
因为自己生来优越,于是对不自觉对他人悲悯。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处事方式,对于少有机会体验它的人来说,确实据有极
强的杀伤力。
从班花到极花,从学妹到学姐。
学校里不乏同高宴告白的,不过都被得体地拒绝了。
但依旧有人前赴后继,高二的上学期,有个省级的作文比赛,余欢拿了奖,
班上的转校生便找到她,让她代写一封情书。
现在想来,余欢已经不记得情书的内容了,无非一些欣赏对方,想要机会认
识对方的话,还有几句诗歌,或许酸的掉牙。
反正不管多费尽心思遣词造句,最后大概率都会变成毫无意义的废纸。
余欢写的并不算用心,但意外地是,高宴居然收下了,甚至还约了对方出去——
尽管约会进展得不太顺利,两人最后并没有在一起。
「所以,因为这封情书,两人还是见了一面?」沈逸林的关注点却有些偏,
「是什么样的情书啊?后来舅舅知道这封情书是你写的吗?」
「……」余欢,「这不是重点吧。」
「如果一个女孩的长相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你会因为对方情书写得好,而答
应和她约会吗?」她问沈逸林。
「……」沈逸林无法反驳。
「所以重要的并不是情书。」余欢,「况且对方付了钱,那就是她的情书。」
「多少钱?」
「我一周的生活费。」
「这稿酬也不是很高啊。」
「你知道是多少?」
「不知道。」沈逸林摇头,「但你不像那种会乱花钱的人。」
「……」余欢。
「话说回来,即便对方付了钱,按照著作法,对方只有使用权,你依然拥有
版权。」
「上菜了……赶紧吃饭吧。」
第10章:婚礼
沈逸林在律所适应得很快,除了第一天的乌龙,后面没再出什么岔子。
一晃到了周末。
余欢有一个婚礼要参加:合作公司利达地产的前任CEO——梁诗韵的婚礼。
新郎是著名建筑设计师,也是新娘的大学同学,两人互为彼此初恋,兜兜转
转重新在一起,简直比言情小说还像小说。
高宴也出席了这场婚礼——作为伴郎。
他穿上新郎同一色的西装,只是领结换成了领带。
应该庆幸新郎也是一表人才,否则,就高宴鹤立鸡群的气场和样貌,他必然
会成为整个会场的焦点。
余欢远远地坐在宾客席,看着他被人群簇拥,一群人上前找他说话、敬酒。
不得不说,什么圈子他都混得如鱼得水;那场景不免让余欢回忆起遥远的高
中情——直到婚礼开始,在简单的仪式后,进入亲友致辞环节。
「能够成为这场婚礼的伴郎,是我的荣幸。我是新郎的大学室友,也是新娘
的大学同学。」高宴接过话筒,「如你们所见,两人是大学同学,不过要问两人
怎么在一起的,我想我应该有一份功劳——」他开始讲述这对新人的过去:新郎
如何因为他的怂恿参加了一个比赛引起新娘的注意,两人如何坠入爱河,又如何
偷偷瞒着班上同学偷偷的恋爱,如何因为异地恋分手,多年后两人又如何因为他
的一个项目重逢……
「十年了,我也算见证了他们一路的艰难和坚持,终于喜结连理——」他向
他们点头时,嘴角拉起由衷地微笑,然后转向观众,「让我们一起祝他们幸福。」
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不管讲什么都有感染力;随着他话音的落下,台下顿
时掌声四起。
然而就在这掌声和起哄的恭贺声中,余欢听到了一个八卦。
「讲的真好,他要是把自己当初追求人新娘那段也讲进去就更精彩。」
「……你别这么损行不行?」
「开个玩笑嘛。不过我是真的挺佩服他——他当初那么声势浩大地追求梁诗
韵,今天梁诗韵和楚夏结婚了,他现在居然来做伴郎——真当同学们都没有记忆
啊。」
「要不然怎么是成大事的人?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哈哈……」
旁边,两个男人语气略酸地谈论着。
他们看似赞赏,实则取笑的腔调下,嫉妒展露无遗。
余欢并不意外,意外地是谈话的内容——高宴曾追求过梁诗韵。
余欢去看台上的梁诗韵。
她穿剪裁合身白色的纱裙,露出性感的锁骨,戴着清新雅致的头纱,整个人
仿佛一朵带露百合,优雅又不失娇艳。
从过往她和她的接触来看,除了美貌,对方的人品和才华亦是上层。
这样的梁诗韵,身为女人的余欢看着也觉得喜欢。
但就像沈逸林说的「你不像是那种会给人写情书的人」,高宴看上去也不像
那种会追求异性的人——从高中时期那些写情书的女生,到这几年她看到,费劲
心机想要贴到他身边的女人——他身边一直不缺异性,但他从没对谁表现出过多
的青睐和在意。
他高中时期的女友是对方先追求他的,前两年分手的那位同样如此。
余欢还没和高宴成为炮友之前,曾无意撞见他前女友同他提分手——对方控
诉他,虽然看上去像个称职男友,体贴包容,也会在节日准备惊喜和礼物,但永
远缺了一点主动,一点上心——「你真的在乎我吗?为什么我觉得你在乎只是女
朋友这三个字,谁带上这个头衔,你就关心谁;而我并没有什么特别,随时可以
被你换掉。」
这是对方的原话。
余欢很难想象,像高宴这样的人,真正喜欢、追求一个人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子。
「婚礼的致辞不错。听说新娘是你女神,想哭的话可以找我。」收回目光,
余欢发了一条信息。
此时高宴还在台上,完成最后的亲友和新人的合照,他摸出手机看了一眼,
忽然抬头看向台下——他的目光扫过观众席,到余欢这桌时,微微停顿了一下,
状似很不经意的一瞥。
但就是这一瞥,余欢确信他瞥到了她,因着他目光里含了轻微的不满和警告。
或许不该开这样的玩笑。
余欢低头,忽然手机轻轻震动,一条短信进来,是高宴发来的:埋在你胸前
哭?
「……」
真不该开这个玩笑的,余欢皱眉,还没回复,手机又震动了,还是高宴的消
息。
四个数字,看上去像是房间号,后面还附了一句:五分钟后过来。
第11章:舔胸(H)
众人都在婚礼会场。
穿过空旷的走道,余欢来到高宴发的房间,房门虚掩着,她轻轻推开,高宴
坐在窗边的皮制沙发椅上,背风逆光,正抽烟。
纱帘轻轻被风鼓动,房间里还飘着没有散去的烟味。
看到余欢进来,高宴把手里快烧干的香烟按进面前矮桌上的烟灰缸里,招呼
了一句:「来啦?」
一旁的茶几上摆了一瓶正醒着的酒,几道菜肴和一盘点心,全都没有被动过
的痕迹。
「怎么光点不吃?」余欢问。
「难过,吃不下。」高宴陷进座椅里,抬头看她。
他整个人逆着光,凌厉的线条看不太出具体的表情,但语气明显是戏谑的。
余欢之前还同他开玩笑还隐隐担心不妥,想在看他这副样子,反而放下心来——
也是,做人做到他这个份上,有什么是真的值得他难过的呢?
余欢歪下头:「这酒店的东西很难吃吗?」
她说着将手提包放到一边的长沙发上,执起筷子夹了一块点心。
软糯的条状密糕,味道不错,就是有些甜腻,她于是又取了旁边的酒杯,倒
了些酒。
淡石榴红色的酒液,香气清新,酒体轻盈,单宁阻尼感恰到好处,余欢虽不
太懂红酒,亦喝得出来这瓶酒应该不便宜。
正好弥补她送出去的礼金。
她干脆在沙发另一头坐下,就这么一口酒一口菜地吃了起来。
高宴见状,也给自己也到了杯酒——只是仍旧没动筷子,就那么看着余欢吃。
座椅很宽大,他坐在沙发另一头,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放肆地在她身上游走;
分明在说等她享用够了,就该他享用